房东让你搬走?看懂 N4、N12、N13 通知和租客权利
收到房东的 N4、N12 或 N13 通知,很多人以为到期就得搬。其实通知只是第一步。这篇讲清这几种常见通知的意思、通知期和补偿,以及 2026 年 9 月 21 日起生效的新规定。
先记住:收到通知不等于必须搬走
- 房东只能按法律允许的理由结束租约,而且要用 LTB 规定的表格书面通知,写明理由。
- 你不搬,房东要向 LTB 申请:欠租用 L1,大部分其他理由用 L2(要在通知上的终止日期后 30 天内提交)。
- LTB 会开听证会(一般是视频,也可能是电话、书面或现场)。你可以出席说明为什么不应被驱逐,或者要求多给时间搬家。
- 只有法院执行办公室(Sheriff)能执行驱逐令。房东不能自己把你赶走,也不能换锁。
N4:欠租通知
- 2026 年 9 月 21 日及以后发出的 N4,终止日期至少在送达后 7 天(以前按月交租是 14 天)。
- 在房东向 LTB 提交申请前,把通知上的欠款加上之后到期的房租全部付清,N4 就作废。
- 房东已经提交 L1 的,在 LTB 出命令前付清申请里的欠款、房东的申请费和新到期的房租,也可以继续住。钱可以直接给房东,也可以交到 LTB 的信托账户。
- 新规定:2026 年 9 月 21 日及以后提交的欠租申请,你如果想在听证会上提出维修等其他问题,要在听证会至少 7 天前把所欠租金的一半直接付给房东(不能交到 LTB 信托),保留收据;同时在 7 天前书面告诉房东和 LTB 你要提的问题。
N12:房东或买家自住
- 理由:房东本人、直系家属或照护人要搬进来,或者买家要自住。
- 通知期至少 60 天,终止日期必须是租期或租金周期的最后一天。
- 补偿:一般要在终止日期前付你 1 个月房租,或者提供另一个你能接受的单位。
- 新规定:2026 年 9 月 21 日及以后发出、为房东本人或家属照护人自住的 N12,如果提前至少 120 天通知、终止日期是租期最后一天,房东可以不付补偿。买家自住的 N12 不适用这个例外。
- 房东申请时,要搬进来住的人必须提交声明或宣誓书。
- 新规定:要搬进来的人如果没在规定时间内(LTB 说明为 60 天内)入住,你提交 T5 申请时,LTB 会推定这份通知是恶意(bad faith)发出的,由房东举证反驳(买家自住的除外)。
N13:拆除、改用途或大修
- 理由:拆除、改成非住宅用途,或者需要建筑许可、必须空房才能做的大修。
- 通知期至少 120 天,终止日期是租期最后一天。
- 补偿:按楼里单位数量和原因不同,一般是 1 个月或 3 个月房租,或提供另一个可接受的单位。
- 大修后搬回来的权利:搬走前书面告诉房东你想回来,并留下新地址。房东要书面告诉你预计完工日期、日期变了要通知你,完工后给你至少 60 天搬回,房租不能比你没搬时高。
- 房东没做到,你可以提交 T5 申请,期限是搬走后 2 年内或完工后 6 个月内,以较晚的为准。
房东恶意发通知怎么办
- LTB 认定恶意的,可能命令房东支付:新旧房租的差额(最长 1 年)、最多 12 个月的房租、合理的搬家和储物等费用。
- 2026 年 9 月 21 日 LTB 换了新版表格(包括 N5、N6、N8、N12、N13、L1、L2、T5 等),旧版 2026 年 11 月 30 日以后不再接受。
- 收到任何通知,先看清表格编号、理由和终止日期,保留所有文件和沟通记录。
具体个案可以联系房东和租客委员会(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,LTB):免费电话 1-888-332-3234,多伦多地区 416-645-8080,周一到周五 8:30–17:00;也可以找所在社区的法律诊所,或致电 Legal Aid Ontario 1-800-668-8258 咨询。
官方来源
- How a Landlord Can End a Tenancy(LTB)
- If a Tenant Does Not Pay Rent(LTB)
- LTB Operational Update:2026 年 9 月 21 日起的法规变化
- Renting in Ontario: Your rights(ontario.ca)
- 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 联系方式
以上由加国有忧编辑部根据官方公开信息整理,核对日期 2026-10-17。具体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。
